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关务新闻>>海关总署命令>>正文
   
海关总署令第167号

2007-11-8 9:59:08    添加到收藏夹

【法规类型】 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 综合类 
【文  号】 海关总署令第167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7-11-2            
【生效日期】 2007-11-2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9月18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署长    牟新生 
                                        二○○七年十一月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


推进海关依法行政,经全面清理,现决定对下列海关规章予以废止:
一、《海关总署关于尸体、棺柩和骨灰进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1984年6月25日海关总署[84]署行字第540号文发布)
二、《关于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征免税规定》(1984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署税[1984]894号文发布,1995年5月23日署税[1995]383号修改)
三、《关于律师查阅海关案卷的办法》(1987年6月18日海关总署[87]署调字第625号文发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1988年4月26日海关总署[88]署货字第445号文发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的办法》(1988年9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1号发布)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沿海开放地区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1989年2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5号发布,1993年4月10日署监一[1993]     623号文修改)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监管办法》(1989年12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0号发布)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物资公司进口物资保税管理办法》(1991年3月5日海关总署令第17号发布)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1991年9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26号发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货物、运输工具、个人携带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办法》(1992年7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32号发布)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进出上海浦东新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海关总署令第37号发布)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国家旅游度假区进出口货物管理规定》(1993年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45号发布)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对出口纺织品非法转口的处罚规定》(1994年7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48号发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没有了
 下篇文章:

海关总署第166号令

     今日点睛
·山东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娱乐基地正式在美诉百度侵权
·世贸组织就知识产权问题发布谈判草案文本
·商务部令2008年第11号《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总局第106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关于2008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的补充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