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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笔记精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2008-7-4 11:05:41  世贸人才网  添加到收藏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同贸易术语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包括投保责任由谁承担,如条件为CIF下规定:“由卖方负责,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保险条款的选择,如“按19811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款,as per C.I.C.deted 1/1/1981”保险险别的确定,如“投保一切险,against QLL RISKS”和保险金额的确定,如“发票总值110%110% of the invoice valueInsurance:To te couvr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s per C.I.C.dated 1/1/1981

  一、 海运货物保险

  () 基本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

  1、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详见P347)

  2 ICC(A)ICC(B)ICC(C)

  由于英国在保险业的历史影响,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是国 际货物保险中最广的条款,该条款共有6种险别: ICC(A)ICC(B)ICC(C)、战争险、罢工险和恶意损害险。ICC(C)和我国的平安险都是最低责任的保险险别。

  () 附加险

  <中国保险条款>中的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两大类。

  1、 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是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承保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根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在CIPCIF项下,如果买方要求并负担费用,卖方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加投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 。

  () 保险责任起讫期间

  1、 仓到仓条款

  A、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基本险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为仓到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W/W clause ),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或储存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外所位置。

  B、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C、 如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要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于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罢工险也用仓到仓条款。

  2、 岸到岸条款

  A、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是以水上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启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至在目的港卸离或驳船为止。

  B、 如果不卸离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目的港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C、 如果中途转船,不论货物是否在当地卸货,保险责任以海轮到达该港口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其后再装上续运海轮是恢复有效。

  () 保险单

  1、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是被保险人索赔和保险公司理的主要依据

  2、 海运提单是可以经背书转让的单据。

  3 CIF项下,通常卖方是保险单的被保险人,他通过背书将提单转让给买方,从而使得买方可以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 其他运输保险(详见P349)

  三、 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

  () 保险金额

  1、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2、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3、 保险价值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

  4、 凡按照CIFCIP等由卖方负责投保的贸易术语达成的合同,一般买卖双方会约定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通常为在发票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所谓的“保险加成率”。这部分增加的金额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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