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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者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前辅导班。
七、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海关根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
八、阅卷与成绩公布
考试实行统一机读阅卷、核分。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分数核查。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依法向原报名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九、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20-82130786
十、考试信息发布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报关员资格考试唯一官方网站,考试公告、通告、通知、动态及其他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