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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决定2008年12月14日举行2008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2008-7-19 8:41:27  黄浦海关  添加到收藏夹

 

黄埔海关不组织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者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前辅导班。

 

七、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海关根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

 

八、阅卷与成绩公布

 

考试实行统一机读阅卷、核分。

 

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分数核查。

 

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依法向原报名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九、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2082130786

 

十、考试信息发布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报关员资格考试唯一官方网站,考试公告、通告、通知、动态及其他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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