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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任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时,先在汇票上履行承兑手续,于汇票到期日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D、 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指开证行允许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的信用证。
4、 可转让信用证与对背信用证
A、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指经出口商请求,进口商同意,由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上注明“可转让”字样。
B、 可转让信用证,通常第一受益人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为实际供货人。
C、 凡是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的,信用证不能转让。
D、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指:原信用证的受益人以原证为担保品,要求银行以第三人为受益人另行开立的一张与原证内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证。
E、 可转让信用证与对背信用证通常用于中间商或两国不能直接进行交易需要通过第三国商人以此种办法沟通的交易。
5、 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相互对开,即第一张信用证的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分别是第二张回头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两证可以同时生效,也可先后生效。这种结算方式经常用于易货交易或加工贸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