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电子口岸和海关规划,保税仓电子帐册本应有核销环节.
但鉴于目前的管理现状以及保税仓电子帐册没有单耗和多对一归并的情况,现有的保税仓电子帐册没有提供核销功能,企业无需进行所谓的保税仓电子帐册核销。
但依据海关要求,保税仓企业需要定期向海关呈报资料:
1)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编制仓库收、付、存等情况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保税仓库应每月定期月结,提交《保税仓库进出仓月报表》,将上月仓库货物进、出、存等情况以计算机电子数据或书面形式报送仓库主管海关。
2)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配合海关的核查工作,在海关核查时提供保税仓储货物进、出、存等情况的数据。
3) 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盘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实施盘查时,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仓库经营情况报告;
(二)仓库财务会计报告;
(三) 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