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的出口退税体制(restituzione all’esportazione)与我国的出口退税体制完全不同。我国的出口退税体制是属于我国税务体制的一部分,通俗地讲就是一企业将其产品用于出口时,税务部门会将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退还给该企业,方式目前一般采用“先征后退”或“免、抵、退”。意大利也有我国意义上的出口退税,但一般被称为“归还增值税”(rimborso dell’imposta sul valore aggiunto)。在意大利,真正意义上的出口退税体制是独立于税务体制的,实际上是在执行欧盟制定的有关农产品的出口补贴政策。
一、出口退税体制概况
意大利的出口退税体制是根据1999年6月30日的第3665/87号欧委会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建立的,此法令已被1999年7月1日的第800/1999号法令所替代。该体制的主要目的是给包括意大利在内的欧盟各国农产品出口商提供出口退税的优惠。欧盟实行出口退税措施主要是为了弥补在欧盟境内生产的用于出口到第三国的农产品,在成本或价格方面与国际市场上现行的成本或价格之间的差异,从而促进欧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意大利的出口退税完全是执行欧盟统一农业政策(PAC)的,该政策是为了保证对欧盟农产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而制定的,并用其来支持、协调和替代各成员国先前的农业政策。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下,各成员国在实行出口退税过程中,不同的商品种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改变其退税率,并依靠退税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调整农产品的出口种类及鼓励企业向哪些国家出口。欧盟委员会根据其在全世界的农业发展战略,制定不同商品的退税率,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改变,各成员国则完全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退税率来执行本国商品的退税。举两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一下这个体制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其一,意大利的出口商出口食糖可以获得2%(平均值)的出口退税,出口葡萄酒则可获得14%(平均值)的出口退税,这样就鼓励了出口商更多地出口葡萄酒;其二,意大利出口商将其葡萄酒出口到美国,可以获得出口总额4%的出口退税,而当其将葡萄酒出口到中国,则可以获得出口总额22%的出口退税,这样就鼓励了出口商更多地向中国出口。出口退税政策就是这样根据退税率的不同来调节农产品的出口种类和出口方向。
意大利出口退税的资金来自成立于1964年的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I Fondi FEOGA,Fondo europeo di orientamento e garanzia), 这笔基金由欧盟统一管理,其开支情况列入欧盟的预算计划。欧盟根据各成员国每年的国民生产总值来确定各成员国家应交的份额,然后由欧盟按比例将基金分配给各成员国。
在意大利出口退税专项基金由下设在海关总署的农业办公室(S.A.I.S.A., il Servizio Autonome Interventi Settore Agricolo)来管理。所有要求获得退税优惠的企业必须将出口退税申请(以下简称申请)和两份标准申报单交到SAISA办公室,这是获得出口退税的必要前提。
目前可以享受出口退税的产品一般是农副产品,如大米、鸡蛋、肉类、橄榄油、糖、蔬果及蔬果制品等。
二、出口退税的方式
意大利企业获得出口退税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直接退税
当一个企业完成出口后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