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月内(不可抗力除外)向SAISA办公室递交了申请和两份标准申报单(一份是针对所有产品的统一申报单,另一份是针对某个产品的特殊申报单)就可获得退税优惠。若企业在12个月过后的6个月内申报,则只能得到应得退税总额的85%。第800/99号法令的第49条还规定,除了货物的运输单和出口合同必须按时提供外,SAISA办公室为企业提供其它有关获得出口退税的文件规定了一个宽限期。企业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将申请和两份标准申报单递交到SAISA办公室,这是享受出口退税优惠的前提。
直接退税所需文件:
退税申请
统一申报单
特殊申报单
2、提前退税
企业先将其要求获得出口退税的申请交到SAISA办公室,当企业的出口申报被海关接受时,就可以提前获得一笔资金。这笔资金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其将获得的出口退税总额。具体做法是,一个企业将其要求提前获得出口退税的申请和有关必要文件交到SAISA办公室,就可以获得一笔资金。提前退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在递交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一份抵押担保,抵押额相当于企业要求获得出口退税额的110%。这笔抵押是为了弥补SAISA办公室提前支付退税额的风险。当SAISA办公室收到有关文件后他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验证企业提交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企业在完成出口后的12个月内,可向SAISA办公室提出解除抵押的请求,同时提交两份标准申报单,SAISA办公室在6个月内对申报单进行验证,通过后,即可解除抵押,但在归还抵押时将收回已付退税总额的15%(根据情况还可上浮10%)。
若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要求解除抵押的申请或根本没有提交申请,SAISA办公室有权收回已付退税总额的一部分或全部款项(根据情况可上浮10%),或将其的抵押没收充公。
提前退税所需文件:
提前退税申请
提供抵押
统一申报单
特殊申报单
结算
3、预资金资助
根据第565/80号法令对尚未完成出口的产品预先提供资金支持。做法分为两种,即A:当企业准备出口的产品在海关的监控下正在转变成商品,并已确定出口日期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前获得退税金额;B、当企业将其产品或商品存放在海关或保税区,并已确定出口日期的情况下,企业也可以提前获得退税金额。(欧盟对“商品”的定义,即当农产品变成所谓的商品时,已经失去了其作为农产品的特征,但该商品来源于农产品,同样可享受出口退税,如抗生素或巧克力等)。
这种预先提供资金资助的方式,可以让企业在其产品还未变成商品或还在库存状态时,企业就可以以出口退税的名义获得一笔资金。以这种方式获得出口退税时,企业必须填写提前提供资金资助的专门申请表和有关文件,并提供一笔相应的抵押担保,企业提供的抵押金额应相当于其要求获得的出口退税金额的115%。这种做法是为了弥补SAISA办公室预先支付所承担的风险。在此期间,SAISA办公室将对企业提供的文件进行核查。当企业真正完成出口后,有权向SAISA办公室提出解除抵押,需向SAISA办公室提交终止资金资助的申请,并将此申请和其它有关文件在12个月内交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