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关税实务>>出口退税>>正文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

2008-7-8 9:32:36  世贸人才网  添加到收藏夹

例,某外贸企业2月初购进坯布进价30万元, 委托某服装厂加工成服装出口,支付加工费2万元,自营出口销售收入4万美元;出口小五金125万美元,进价 100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香料出口,取得普通发票,收购价20万元;直接收购柑桔出口,购进价10万元。该公司1月份进养出进口澳毛到岸价100万美元,假设进口实征关税20万元、实征增值税20万元。该批进口货物于2月初全部销售, 销售收入900

  元。

  该公司2月份应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公司出口退税申报单证假定齐全)

  1、购进坯布,加工成服装出口

  应退税额=(30+2)×17=5.44(万元)

  2、出口小五金

  应退税额=1000×17%=170(万元)

  3、出口香料油

  应退税额=20÷(1+6%)×6%=1.13(万元)

  4、直接收购柑桔出口不退税

  5、进料抵扣进口环节减免税

  抵扣减免税款=900×17%-20=133(万元)

  该公司2月份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5.44+170+1.13+0-133=43.57(万元)

  又如,某拥有进出口权的万向节厂,内、外销财务核算完全不能分开。1月份该厂内销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 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20万美元;1月份购进进项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金85万元。2月份内销运保费、佣金5万美元;2月份购进进项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金204万元。该厂1月、2 月份应退税额的计算如下:(假定出口退税单证齐全,外汇牌价为每1美元兑8.4元人同币)

  11月份应退税额

  内销应征税额=1000×17%-85=85(万元)

  因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中抵扣,没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所以1 月份出口产品不退税。

  22月份应退税额

  内销应征税额=800×17%-204=-68(万元)

  即内销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为68万元。

  出口货物销售税金=(50-5)×8.4×17%=64.26(万元)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意大利的出口退税政策
 下篇文章:

没有了

     今日点睛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
·加拿大专家称八国集团需要中国合作
·《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稀土出口配额
·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08年7月7日)-6
·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08年7月7日)-4
·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08年7月7日)-2
·关于加工贸易手册到期提醒的通告(2008年7月7日)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