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加工贸易>>加贸指南>>正文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2007-11-28 11:34:58    添加到收藏夹
 

(一)申请条件:

1.经营企业须为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承揽企业须经海关注册登记,具有相应的加工生产能力。

(二)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外发加工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一式两份;

3.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

4.经营企业登记手册;

5.承揽企业营业执照(核正本,留复印件);

6.承揽企业在海关着册登记的证明文件(核正本,留复印件);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受理部门:主管海关内勤科(备案科、加工贸易监管科)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下篇文章: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

     今日点睛
·全国第一个地库式保税仓库投入使用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
·破获一起绕关走私海参案
·破获一起绕关走私海参案
·新修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问答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