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正文
   
首个微波炉行业标准出台

2007-11-22 9:42:49    添加到收藏夹
2007-05-28 10:12  文章来源:金羊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日前,中国标准化协会(CAS)在北京发布了《家用微波炉蒸功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号为:CAS150-2007,以下简称微波炉“蒸”标准),标准对使用带有“蒸”功能的家用微波炉蒸食物时,食物中维生素、蛋白质等营养成分保留率的增加比例做了严格的规定。

  据悉,这是由美的微波炉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负责起草的全球微波炉行业第一部标准,标志着我国微波炉产业从“全球制造”向“全球创造”的转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对此评价说:“这一标准的制定出台,预示着微波炉行业长久以来的‘价格战’格局,正在向价值战、竞争格局回归,将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而据了解,从2004年起,各厂家就相继推出具有蒸功能的微波炉,其中包括美的微波炉的“食神蒸霸”、LG的“煎神蒸霸”、格兰仕的“蒸善美”等,主流企业的共同举动,表明了“蒸”将成为行业的发展方向。据中国微波能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电子科大教授黎晓云介绍,目前国际市场上销售的微波炉也大部分都具有“蒸”功能。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风能轴承标准将于9月1日强制执行
 下篇文章:

质检总局:《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6月起实行

     今日点睛
·全国第一个地库式保税仓库投入使用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
·破获一起绕关走私海参案
·破获一起绕关走私海参案
·新修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问答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