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00号 公布《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
|
|
|
|
文章来源:商务部 外贸司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100号 【发布日期】2007-12-24 【实施日期】2008-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发布《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8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1种,为消耗臭氧层物质,总计10个8位HS编码(含57个10位HS编码)。
本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 |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
|
| 下篇文章: |
 |
没有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