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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0号

2008-4-1 13:57:43  海关总署  添加到收藏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81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70号予以公布,并将自20084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内容,现决定对部分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自《办法》实施之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海关公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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