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樟木头、谢岗、高埗、中堂、望牛墩、洪梅、松山湖、麻涌和厚街镇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办公室,各加工贸易企业:
根据东莞海关电子化手册推广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自4月28日起,大朗、樟木头、谢岗、高埗、中堂、望牛墩、洪梅、松山湖、麻涌和厚街镇的加工贸易企业备案新合同全部采用电子化手册,不再签发纸质手册。请各相关企业尽快做好包括制作IC卡、申请IC卡授权及建立备案资料库(企业可分批次逐步建立资料库)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为使电子化手册推广工作顺利开展,对企业现所持的纸质手册原则上执行至合同有效期止,对企业确因特殊情况或办理后续核销需要等原因,并已办理了备案资料数据库的可适当给予延期,其他情况将从严审批。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