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办理出境车辆IC卡领用施封锁的充值业务,我关经研究决定,将该充值业务办理地点由南城区三元路东莞海关大厦搬至寮步车检场现场。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新办公地点:东莞海关寮步车检场(寮步镇百业路17号)监管科二楼业务大厅(施封锁IC卡充值处)柜台。
二、新办公地点启用时间:2008年8月1日(原南城区三元路东莞海关打单部同时停止业务办理)。
三、业务办理时间
(一)2008年8月1日~8月30日按以下时间办理业务(周六、日正常上班):
上午 09:00~11:30,下午 13:00~15:30,晚上18:30~21:30。
(二)从2008年9月1日起按以下时间办理业务: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5:30。
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IC卡售卖及充值业务,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办理业务的方式和收费
(一)2007年IC卡余额转移到新卡的方法:由于系统升级原因,2007年办理的IC卡暂可正常消费使用(不能再充值),9月1日起正式停止使用。期间,用户可持2007年IC卡到充值业务现场向受理员做好相关登记后,购买新卡,并同时将旧卡余额转移到新卡,旧卡收回。
(二)办理新IC卡的方法:办理新卡前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司机簿等有效证件,并做好相关登记(每张新卡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三)办理IC卡充值业务:采用银联POS机刷卡形式收款,工作人员凭银行回执充值。
注:IC卡充值完成后请当面点清IC卡、余额和票据,离台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