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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0号

2008-11-12 8:32:11  海关总署  添加到收藏夹

为加强对进出境和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空运运输工具的实际监管,便利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物品进出境,海关总署制定了水运运输工具传输数据项和空运运输工具传输数据项(具体数据项见附件1-20),现予以公布,自20091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水运运输工具备案数据项

   2.水运运输工具进港预报动态数据项

   3.水运运输工具进港确报动态数据项

   4.水运运输工具抵港动态数据项

   5.水运运输工具移泊动态数据项
   6.水运运输工具离港预报动态数据项
   7.水运运输工具离港确报动态数据项
   8.水运运输工具单证申报数据项
   9.水运运输工具供退物料申报数据项
   10.水运运输工具删改申请数据项
   11.空运运输工具备案数据项
   12.空运运输工具进港预报动态数据项
   13.空运运输工具进港确报动态数据项
   14.空运运输工具在港动态数据项
   15.空运运输工具离港预报动态数据项
   16.空运运输工具离港确报动态数据项
   17.空运运输工具进境航班取消数据项

   18.空运运输工具离境航班取消数据项

   19.空运运输工具单证申报数据项

   20.空运运输工具搭载海关监管货物申报数据项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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