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企业的退出机制,规范对倒闭企业的登记注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倒闭企业,提高海关执法质量,保证企业信息完整、准确、有效,我关根据《黄埔海关预防和清理倒闭企业暂行办法》、《东莞海关倒闭企业预警和清理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开展倒闭企业专项清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东莞海关倒闭企业联合勘核领导小组会议确认,以下企业(详见附件)已过报关有效期或经联合勘核确认为倒闭企业。
二、本次通告所涉企业为拟注销企业。如有异议,请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代表于本通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关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黄敏、方建生,
联系电话:0769—22005304 0769—22005309)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拟注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