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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三十九个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的“信号”

2008-4-14 10:54:15    添加到收藏夹

来源:《青岛日报》

 

   正当加工贸易企业纷纷削减脑袋寻找出路之际,2008版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日前正式出台了。记者发现,相比于2007版禁止类目录“一刀切”式的大范围调整,2008版目录显得“仁慈”了许多。

 

    据介绍,2008版新目录主要是根据今年国家进出口税则,在此前发布的目录商品编码基础上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基于对经贸宏观面和企业生存实际的考虑,新目录只增加了39个商品,至此,累计共1816个十位海关编码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回望20078月起正式实施的加工贸易新政,1853个商品被新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1537个为纺织产品,占新增商品类别总数的83%。加工贸易企业由此进入了一个漫长的冬季。

 

    由于当前无论是国际形势还是国内形势,都充满了巨大的未知性,所以2008版禁止类目录也体现出了公认的“温和性”,让很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看到了希望。从整体来看,新目录中所列商品多为已取消了出口退税的产品。这些产品在加贸整体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小,对加贸整体影响有限。

 

    这种整体思想与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宣称的政策导向是相吻合的。他此前公开表示,将调整加贸政策,不再将加工贸易“一刀切”,重新审视加贸政策的限制和禁止类目录,对低污染的劳动力密集加工贸易产业要保留,但不鼓励高耗能、高污染产业。

 

    具体来看,此次新增的39个禁止加贸商品,均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商品,其中以钢材、煤炭等为主,显示出政府对“环境积瘤”进行治理的决心。商务部还强调,禁止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开展加工贸易,禁止开展进口料件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商品的加工贸易。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目录进一步贯彻了国家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整体部署。比如说,目录中包含了一批对“旧机电产品”进口的限制,商务部有关专家指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旧机电产品不加甄别地进入国内,在拆解和翻新过程中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在一般贸易方式中,这类产品也是禁止进口的。

 

    此外,本次政策调整给予了企业一定的合理缓冲期:凡在55日前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按规定可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在经审批的合同有效期内运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945日前执行完毕。但业务到期仍未运行的,将不予延期。

 

    第一纺织网总编辑汪前进认为,此次加工贸易政策调整趋于温和,可以让业界看到未来政策调整的两个方向:一是企业的生存问题将得到决策部门更多的关注;二是近期不会出台更严厉的抑制纺织出口新举措。他表示:“为防止纺织出口的‘硬着陆’,今年的政策突袭式变动的预期将明显降低。”

 

    虽然国家对加工贸易调控有所缓和,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禁止类以至限制类目录的动态调整,加工贸易的门槛无疑会越来越高。因此,专家建议,今后企业一方面应加大投入进行技术改造,把技术水平较低、生产工艺落后、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低端产品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加值环节的高端、高科技含量产品转移;另一方面,必须将环保理念贯穿于加工生产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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