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关务新闻>>口岸要闻>>正文
   
连云港口岸成入仓退税政策试点港口

2008-1-19 9:05:45    添加到收藏夹

中国航贸网

   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批准连云港中外运保税服务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获国家新一批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连云港口岸成为苏北鲁南乃至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惟一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口岸。

   据悉,“入仓退税”是指国内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后,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连云港口岸成为国家“入仓退税”政策试点口岸,将大大提高连云港口岸对本、外地货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货源的吸引力。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云南天保口岸连续三年成为云南出口汽车最多的口岸
 下篇文章:

崛起的中国大港

     今日点睛
·全国第一个地库式保税仓库投入使用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
·破获一起绕关走私海参案
·破获一起绕关走私海参案
·新修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问答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