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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关于公布《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2008-2-22 16:16:20  海关总署  添加到收藏夹

【法规类型】 其他部委文件
【内容类别】 请选择

【文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办公室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办公室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7-12-29
【生效日期】 2008-1-1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公告正文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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