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商务资讯>>外国投资>>正文
   
外汇保证金业务叫停惹争议 投资者呼吁重开交易

2008-7-2 10:04:19  北京商报  添加到收藏夹

投资者:禁令有七大不妥 银监会:市场还不成熟

 

  到今天,离银监会宣布正式叫停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已经有18天了,不过,来自各方的反对声并没有因此而销声匿迹。在记者近日的调查中,不光是投资者对此举不“买账”,一些银行也对此颇有微词。在他们看来,这个在国外成熟的衍生品不仅能给投资者带来参与国际市场的机会,也是银行的盈利增长渠道之一,银监会靠简单的阻塞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做法,只能激化供求矛盾。

 

  投资者:呼吁重开交易

 

  “银监会的‘叫停令’是典型的行政命令,如果按照这条通知,此前所有提供保证金交易的银行都涉嫌违法。”就在银监会办公厅613下发关于叫停外汇保证金业务的通知后,很多已经参与到该项交易中的投资者都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上述观点。

 

  据记者多日了解,自银监会明文下发后,多家银行已在短期内停止办理该项业务。对此,部分投资者感到“吃不消”、“很不解”,甚至有个别投资者还列出了所谓七大“反驳”监管层的意见。这7方面分别是:一是给投资者造成90%以上资金损失的不仅是保证金,还有股市;二是保证金杠杆倍数完全可以控制在10倍以里;三是银监会提出的不能识别恰当客户是监管层的失职;四是即便不允许外汇交易员从事保证金交易也不至于叫停业务;五是监管层不该束缚银行尝试高风险的业务;六是叫停业务只能导致外汇出境;七是投资者无法得到与国际资本市场真正接触的机会。

 

  “外汇保证金交易并非洪水猛兽,以此前业务开展的情况来看,其还是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希望监管部门可以尽快出台新的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重开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有投资者通过本报呼吁道。

 

  银行:叫停应该是暂时的

 

  近期,多家财经网站对外汇投资者真实状况展开联合调查。截至目前,某外汇知名网站共收到2775份答卷,其中,96%的外汇投资者表示了解外汇保证金交易;95.42%的投资者表示会采用保证金的形式进行外汇交易;63.99%的投资者有超过半年的外汇保证金交易经验;69.41%的投资者愿意选择到境外保证金公司开户。

 

  相关银行人士也认为,外汇保证金业务在国外已是一个无可争议的衍生产品,目前国内的客户需求也很大。如果完全叫停,可能会把庞大的客户“推给了境外的不法经纪公司”。

 

  “外汇保证金交易结合了股市和期货的双重优点,既可以长期持单,不必像期货必须换合约,又可以像期货一样可以做空、放大保证金。虽然有一些风险,但风险是可以通过仓位控制的。而且可以在交易平台上设止损、止盈单,不看盘的时候遇到情况可以自动交易。这样高收益的业务,不知道银监会为什么要叫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这样表示。

 

  由于今年以来银根紧缩,在银行理财产品风波后,银行盈利空间已经被挤压,这一给不少银行带来丰厚回报业务的暂停,显然也让很多银行很是不爽。

 

  有乐观银行人士认为,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应该是暂时的,一旦监管部门的配套措施出台,此项业务即可重启。毕竟此项业务还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如果合法的保证金炒汇途径长期被禁,这些投资者就可能通过地下渠道参与境外炒汇活动。这样,其风险就更难得到有效监控。

 

  银监会:存在重大风险就要叫停

 

  “业务存在重大风险就要叫停,这是银监会的权利。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对投资风险的偏好,就在市场还不成熟的时候大肆开展此项业务。”昨日,银监会相关人士这样对记者表示。

 

  他同时认为,本次叫停保证金业务已经触动某些人的利益,但银监会在全面叫停该项业务之前,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研,获得了80%甚至90%参与此项业务的投资者都处于亏损状态的第一手数据。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欧洲物流巨头辛克公司将大幅扩展在中国业务
 下篇文章:

没有了

     今日点睛
·外汇保证金业务叫停惹争议 投资者呼吁重开交易
·总局第107号令《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中国坚决反对美对华薄壁矩形钢管双反案终裁结果
·鞋企产业重整 现实的迫切选择
·前5月珠三角近一半出口鞋企退出
·日本议会正式批准与东盟国家的自贸协定
·巴西发布有机动植物生产的技术法规草案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