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务新闻 通关指南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关税实务 商务资讯 世贸专栏 口岸物流 知识产权 报关考试 专题报道 会员中心 海关法规 海关论坛 首页

首页>>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正文
   
备案的有效期是怎样规定的?

2007-12-21 11:53:41    添加到收藏夹
   根据《条例》的规定,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备案的有效期为7年。将知识产权有效作为给予7年有效期的先决条件,是考虑到不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在申请备案时剩余的有效期各不相同。有的知识产权在申请备案时其剩余的有效期限超过7年,其备案的有效期则为7年;而有的知识产权在申请备案时其法律保护有效期已经不足7年,那么备案的有效期就会少于7年,与剩余的法律保护期限相同。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海关事务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点击:】【发送给好友】【关闭
   相关文章
 上篇文章: 怎样办理备案续展手续?
 下篇文章:

关于海关总署开具备案费收据的说明

     今日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关2008年第1号公告
·东莞海关关于报送2007年度《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
·东莞海关关于报送2007年度《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业务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7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6号(关于延长黄大豆进口暂定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5号(关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
·中国各省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全面启动 
     热点聚焦
·进口流程 
·关于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改革
·敬告:本站属于非政府性关务资讯网站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9号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和申报
·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中国海关事务网介绍
本站动态 - 业务咨询 - 相关链接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