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关对没收的侵权货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置:
(1) 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将货物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2) 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
哪些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Copyright© 中国海关事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