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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怎样处置侵权货物?

2007-12-21 11:12:43    添加到收藏夹

  根据《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海关对没收的侵权货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置:

 (1) 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将货物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2) 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

 (3) 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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